我国首次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时间:2024-03-12 作者:遵义律师

首次偷税漏税的处罚:构成逃税罪,如果是偷税漏税的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首次偷税漏税处罚如下:首先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其次在受到追缴通知之后逃税的个人或者是组织应当补缴应纳税款,并且缴纳相应的税务的滞纳金;最后,如果逃税的企业和个人已经接受行政处罚的,法院可以判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个体户偷税漏税处罚标准,要依据是否构成犯罪而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偷税额度占应税额度的比例确定处罚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文链接: http://www.020dr.cn/27677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达州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 保山律师 中山律师 邵东市律师 攀枝花律师 杭州债务律师 杭州临安区律师 石家庄律师 杭州离婚家事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 杭州知名离婚律师 宁波律师 呼伦贝尔律师 泰安律师 深圳律师 西藏律师 西湖区律师 合肥庐阳区律师 佛山南海区律师 福州律师 潍坊律师 宜昌律师 南京律师 泰州律师 衡阳律师 九江律师 株洲律师 芜湖律师 德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