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作用是什么,一般怎么规定

时间:2024-04-01 作者:遵义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下列作用:劳动者凭此证明可以依法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新用人单位证明原公司与职工之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纠纷时作为证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本文链接: http://www.020dr.cn/29247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市律师 镇江律师 赣州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廊坊律师 定南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开封律师 浙江律师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兴安律师 泰安律师 河池律师 铜川律师 甘南律师 庐山市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淮南田家庵区律师 滁州定远县律师 北京大兴区律师 北京昌平区律师 昆明五华区律师 绍兴柯桥区律师 青岛市北区律师 抚州临川区律师 茂名律师 安溪县律师 横州市律师 东营律师 扬州律师